在足球比赛中,“双重触球”通常指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接回传球后的违规行为,但更广义上也包括开球、任意球、角球等死球状态下球员连续两次触球的情况。其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,是守门员“二次触球”是否构成犯规。
根据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2条,如果一名队员用脚“故意”将球传给本方守门员,而守门员随后用手触球,则判罚间接任意球。关键在于“故意”二字——裁判需判断传球动作是否具有明确的回传意图。例如,后卫在无压od.com迫情况下轻推回传,守门员接球即属违规;但若解围球打在对方身上变向,或队友头球、胸部回做,守门员用手则不犯规。
裁判观察要点与常见误区
裁判在判罚时需综合考虑动作连贯性、场上压力和传球方式。比如,球员在被逼抢下仓促出球,即使方向朝向门将,也可能不被视为“故意”。此外,守门员若先用脚或身体其他部位触球,再用手,则不构成双重触球犯规。球迷常误以为“只要门将手碰回传球就犯规”,实则规则只限制“故意用脚回传+门将手接”这一特定组合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开球、坠球或任意球恢复比赛时,若主罚球员在其他队员未触球前再次触球(无论是否故意),也属于“二次触球”违例,应判对方间接任意球。这类情况虽少见,但裁判需紧盯第一触球后的动作连贯性,避免漏判。







